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查、实训及经营情况专项调查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查、实训及经营情况专项调查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查、实训及经营情况专项调查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华亿体育电竞(中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查、实训及经营情况专项调查服务(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查、实训及经营情况专项调查服务(第二次)。
2.2服务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要求:
2.4.1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经责审查报告初稿及专项调查报告初稿。
2.4.2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经责审查报告及专项调查报告。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2万元,其中:
(1)经济责任审查工作及结合审查开展“以审代训”的实训服务135万,
(2)开展经营情况专项调查7万。
2.6招标范围:
(1)2023年度拟对下属南昌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南昌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城投资产经营分公司、原南昌城投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梅湖风景区投资有限公司、原南昌城投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原南昌城投纵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九家企业涉及8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查及实训服务。
(2)2023年度拟对下属南昌市城投城市管廊建设有限公司、南昌城投环卫保洁有限公司及南昌市智慧平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开展经营情况专项调查。专项调查主要针对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有效性及经营热点、难点问题,侧重于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宏观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3.7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或注册国际内部审计师证且保证全程参与本项目。
3.8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材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投标无效。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地点: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谷滩绿茵路丰和都会3号楼12层)。
4.2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3 报名材料:
4.3.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4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但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对可接受分支机构响应的项目,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人员、奖项等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分所)参与,若为分公司(分所)参与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参与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如果是总公司(总所)投标,总公司(总所)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人员、奖项等都属于总公司(总所)。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华亿体育电竞(中国)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新法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华亿体育电竞(中国)有限公司
7.2 联系人及电话:邹女士 0791-83983237
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4 联系人及电话:徐帆 0791-88535100
7.5招标代理地址:红谷滩绿茵路丰和都会3号楼12层